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山东出版集团党委原副书记、总经理王次忠不按规定腾退周转住房问题。2015年6月,王次忠到出版集团工作后,集团为其在济南提供周转住房。2017年10月,王次忠在济南购买房屋并于2020年1月装修完毕,但截至2022年9月,一直未按规定腾退周转住房。王次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山东省委原副主委、青岛市委原主委刘龙江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中秋节至2022年春节,刘龙江任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期间,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价值共计4万元;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刘龙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刘龙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受到开除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济南市章丘区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李震等人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章丘区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中心无公函、无审批单接待就餐38次,且存在多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情况。李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财务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芦欣、办公室副主任李双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莒县城阳街道人大工委会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孙绪义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孙绪义以家中车辆不够用为由,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归个人使用。孙绪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新盛店镇学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兼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许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3月25日晚,许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随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检测值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看住节点、串点成线、久久为功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一严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严查重处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治理的高度破解作风顽疾,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以改革的思路健全制度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以有力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审核:任鹏程)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枣庄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王磊任薛城区新城市政园林管理处主任,区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经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晟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董事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部分项目承建方、楼盘销售方在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规出借资金给辖区内小区建设项目承建方获取高额利息。王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刘冰任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大主席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亲属名义承揽该镇多项建设工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高额利润;在知悉城建规划、城市绿化信息后,借他人名义违规承包该镇林桥社区绿化及待开发土地用于建设苗圃,获得高额利润;为某项目承建方在工程款拨付、项目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刘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滕州市荆河街道荆庄居委会违规加价向荆庄工业园区企业收取热力费和电费,且为了组织居民代表及居两委成员外出旅游,违规向有关企业摊派费用。该居委会原主任郭培建对上述加重企业负担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予以收缴。
出现上述问题,归根结底是个别党员干部背离了“亲”“清”这个根本,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限、纪与法的红线,必然要接受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会议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以优良的干部作风打造“能办的事不求人、该办的事不拖沓”的一流营商环境,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认真落实我市《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试行)》,严守纪法“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坚决不碰“高压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枣庄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清廉枣庄 审核:任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