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枣庄市卫生系统医、教、研中心,承担着全市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等,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2、承担全市疾病基本医疗、急救、进修、教学、基层转诊、健康教育、预防控制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等职责。
3、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4、承担大中专院校的实习、见习任务。
5、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特点,开展力所能及的科学研究工作。
6、积极配合国家级、省级、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种卫生项目工作的开展和具体落实。
7、承担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体检工作及医疗鉴定工作,积极开展各种社区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8、与市、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紧密合作,做好社会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承担全市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治疗、预防、宣传、后期保健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