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大罕卫生院原院长施克佳违纪违法问题
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大罕卫生院原院长施克佳2012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会计陈丽霞以谎报开支、冒领款物等方式骗取、截留公款76万余元。2018年8月,科尔沁区纪委监委给予施克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2年初,施克佳与药品供应商业务员暗中勾结,采用多开发票少付款的方式,从药品款中赚取利润,并安排财会人员陈丽霞记了一本账外账。从2012年3月至9月,在施克佳的指使下,陈丽霞先后7次从大罕卫生院账户中提取现金15155元。2013年7月至10月,施克佳故伎重施,用同样的方式指使陈丽霞分2次从大罕卫生院账户中提取现金47783元。2016年12月,施克佳再次伙同陈丽霞,采用虚构交易信息的手段,分2次从大罕卫生院账户提取现金62404元。
在利益的驱使下,施克佳不仅把手伸向药品差价款,就连发放给乡村医生的补助也不放过。2013年3月至2018年6月,施克佳指使陈丽霞将公共卫生补助、乡医药品补助款项全额支取后,由其个人决定乡村医生的补助,陆续截留160180元。
屡屡得手,让施克佳更加肆无忌惮。2016年国家新农合医疗政策改革期间,在核销业务停止之前,施克佳指使他人在参保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名义录入虚假购药信息,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大林镇新农合医疗管理委员会核销。2017年7月至12月,核销到账后,经施克佳指使,陈丽霞将部分核销款468887元分数次取出。
2018年6月,审计部门将大罕卫生院进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至科尔沁区纪委监委,这起发生在基层卫生院的贪腐案浮出水面。
施克佳等人受到查处,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疗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必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以医谋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走错了路,再好的专业技术也无法为社会服务”
陈金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心脑血管专家,安徽医科大学兼职教授。让人没想到的是,2018年12月,这位专业技术高超、为人称赞的陈金国竟在退休四年多后,因受贿罪被判刑。
据介绍,从一名心内科医生走上副院长岗位伊始,陈金国曾给自己定下“三不收”的规矩,可讽刺的是,从定规矩到破规矩,他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随着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成功,我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应该享受一下,就躺在功劳簿上,走向了歧途。”陈金国坦言,他将“仁心仁术”四字抛之脑后,从收卡收物到收钱,从“小收”到“大收”,再也“刹不住车”了,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人生的毁灭。
幡然醒悟的陈金国在《警示忠告书》中写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以我为戒,不能以权谋私,不能做贪赃枉法的事,不要有攀比心,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能以业务忙为借口不去学习,走错了路,再好的专业技术也无法为社会服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