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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警示药品目录发布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5-08-07

 

    日前,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在京召开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发布了中国高警示药品目录。该目录共包含24类、14种药品。

高警示药品即通常所说的高危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或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死亡的药品。美国用药安全研究所(ISMP)的一项研究表明,大多数致死或造成严重伤害的用药错误案例仅涉及少数较特殊的药物;高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的英文本义就是指高警示药品,而危害药品(Hazardous Drugs)指可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危害的药品,主要为细胞毒性药品。因此中国高警示药品目录遴选项目组专家组认为基于遵从英文原文语义、切合管理文化等考虑,对于在我国一直以来沿用的“高危药品”建议更名为“高警示药品”。经过更名,可以还英文名本意,澄清对高警示药品认识的误区。

  专家组经过对全国23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调研,获得并发布了中国高警示药品目录,该目录共包含24类、14种药品。与国际上借鉴运用较多的ISMP高警示药品目录相比,我国的目录增加了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如阿维A等)和静脉途径给药的茶碱类药品2类药品,以及高锰酸钾外用制剂、凝血酶冻干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和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ml4种药品。纳入的药品符合我国国情,比如在广大农村地区,受种种条件限制,外用高锰酸钾存在误服可能;抢救农药中毒患者也可能产生大剂量阿托品注射液的使用差错问题。

据悉,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将协同其他学术组织、政府监管部门共同探讨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的模式与方法,进一步完善高警示药品三级管理策略,制定A级药品管理操作规程和具有临床实践指导意义的管理推荐建议,从而帮助医疗机构实现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管理的持续改进。

 

                                                          (药学部  孙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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