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地处鲁南,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建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分子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科研基地、院士工作站。2014年8月被批准为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依照《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开始2014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学员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员条件
1.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西药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沟通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3.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确保其专职从事临床药师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1、心血管内科专业:2人。
2、抗感染药物专业:2人。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1、录取学员将于2014年10月8日进入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全脱产学习。
2、培训内容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培训为主,适当理论课程教育为辅。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得少于49周,1960小时,其中临床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765小时(90%),理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95小时。
3、培训期满,各项考核合格者,经卫计委审核,颁发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临床药师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并E-mail至指定邮箱(zzyspxjd@163.com)
五、录取
1、根据报名情况,兼顾地区和专业,择优录取。
2、我单位将于9月20日前电话或E-mail通知。被录取学员,须填写相关录取表格,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与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邮寄至我院药学部(通信地址见下)
六、其他
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有关规定,录取培训学员须缴纳培训费4000元,医院提供统一住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
枣庄市立医院药学部
邮编:277100
联系人及电话:
张海宁 0632-3227348 药学部
孙姗姗 0632-3288028 科教科
附件:
枣庄市立医院科教科、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