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84号令)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旨在扎紧医院和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篱笆,其能否真正遏制住抗生素滥用令人期待。《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可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医师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将被取消六个月到一年的处方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以前,感冒患者来了开抗生素很常见,接下来不敢了,新规要求非常严格。”7月31日,济南一家三甲医院呼吸内科的主任医师这样表示。他所称的新规就是8月1日起施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其中明确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医师的开药资格也被严格限制。按照规定,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所有医师都有资格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则只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可以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若要应用需经过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开具。
如果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违规情形包括:无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等。
医师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将被取消六个月到一年的处方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