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及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情况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进行现场检查,省检查组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们医院2003年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由药剂科牵头,在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不良反应报告例数逐年上升,从2004年的几十份到今年的300多份,取得了很大进步,由于工作开展较好,2009年被列入首批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2010年我院还获得了“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既不属药品质量问题,也不是医疗过失,而是药品在用于治疗疾病时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药理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关系到上市药品的安全与有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如果没有药物不良反应上报制度,一些药物的不良反应不能及时发现,会给患者造成更多的伤害。
由于医务人员处于临床第一线,最能直接掌握药物不良反应第一手资料,因此我国药品不良反应90%都是由医疗机构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出现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责令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或进行通报,提示临床用药过程中需要谨慎,防止同类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我院自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来,医务人员更加重视药品的不良反应收集,认真观察患者用药后反应,因此对于提高我院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