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问责任人指在本医院内第一个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诊疗的医院职工。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认真解答、处理病人或家属在本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科室设置、以及寻医问药等各类问题,解释要耐心,不推诿、训斥和刁难病人。
3、首问责任人如果对提出的问题无法办理、回答或回答不了的,应耐心作好解释工作,及时引领至相关科室处理。在回答病人或家属问题时,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词语。
4、 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应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代行首问责任人职责。
5、违反本制度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6、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