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主办的枣庄市纪念“3.15”国际消费权益日颁奖晚会在新城会展中心举行。会议宣布了我市获得“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市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名单。我院获得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省市级领导分别致辞并为满意单位代表颁奖,杨宗河院长代表我院上台领奖。我院职工方队参加了颁奖晚会的文艺汇演,并做了服务消费者的庄严宣誓。
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由省消协、文明办、纠风办、整规办、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总工会、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创建活动。经过单位自愿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各市初审、材料审查、省考评组考评、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省组委会审定等程序,全省千余家单位获得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