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部门、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纪律和人事协调工作。
2、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工资调整工作。
3、负责全院各科室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考核、职称评审及职务聘任工作。
4、掌握熟悉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选拔、备用、配备、使用、任免意见。
5、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的调入审查,办理调入、调出相关手续
7、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工的离退休、退职、辞职手续。
8、负责职工休假手续的审批,确定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标准。检查劳动纪律,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工作。
9、负责临时工计划管理、用工合同签订和待遇发放工作。
10、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的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人事工作相关数据。
11、负责全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利用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