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资料

人力资源部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0-02-23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部门、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纪律和人事协调工作。

2、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工资调整工作。

3、负责全院各科室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考核、职称评审及职务聘任工作。

4、掌握熟悉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选拔、备用、配备、使用、任免意见。

5、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的调入审查,办理调入、调出相关手续

7、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工的离退休、退职、辞职手续。

8、负责职工休假手续的审批,确定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标准。检查劳动纪律,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工作。

9、负责临时工计划管理、用工合同签订和待遇发放工作。

10、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的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人事工作相关数据。

11、负责全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利用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枣庄市立医院 © 版权所有 鲁ICP备11022184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医院本部)、枣庄市新城武夷山北路(新城分院)
电话:0632-3318934(医院本部)、0632-8076677(新城分院)
你是我们的第5691635位访客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1016号
技术支持: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