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枣庄市参保职工在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降至6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提高到60%,退休职工为65%;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4500元,退休职工为5500元。
医院类别 | 起付线 (累计补差计算) | 报销比例(统筹内) | 最高支付限额(年度内) | ||
在职职工 | 退休人员 | 在职职工 | 退休人员 | ||
一级医院及以下 | 200元 | 80% | 85% | 4500 | 5500 |
二级医院 | 400元 | 70% | 75% | ||
三级医院 | 600元 | 60% | 65% |
职工生育保险
1、职工生育医疗费,住院分娩统筹金按比例支付,无起付线。
2、取消生育并发症按病种支付政策。生育相关疾病按基本医疗相关规定支付,起付线标准同基本医疗。
3、分娩期间因疾病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的,按比例支付,无起付线。
4、生育产前检查执行原政策,不设起付线,定额800元。
5、生育一孩、二孩的,不区分顺产和剖宫产,医保统筹内费用按90%比例报销;生育三孩的,统筹内费用100%医保支付。
所有患者均应实名就医,所有费用均指医保统筹范围内的费用。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