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资料

我院举行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暨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4-08-14

 

 

813日下午,2014年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暨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我院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公共卫生科孙秀侠主任等60余位委员参加会议,周滨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公共卫生科孙秀侠主任首先传达了《山东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鲁卫疾控发[2013]6号文通知,并就文件中的要求做了重点阐述。文件具体要求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工作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十一项具体职责,并将文件中的各个职责工作细化,明确了责任科室,印制成册,分发到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手中。随后,孙秀侠主任就我院公共卫生委员会上半年传染病上报、传染病防控演练等工作情况作了汇报,我院公共卫生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评估、管理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修订完善了传染病管理方面的制度、按照要求完成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重大疾病控制的指令性任务,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督查。随后,孙秀侠主任就下半年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并就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各个科室传染病诊疗、上报,落实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制度等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会上,周滨副院长做了重要讲话,首先肯定了我院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上半年的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当前工作中的不足。周滨副院长强调,各科室要以此次下发的《山东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鲁卫疾控发[20136号文件为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以此为总抓手,将各项工作分工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层层落实,具体牵头科室要做好监督、自查工作,不留空白,相关科室要保留好相关图文资料,各个科室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共卫生科)

枣庄市立医院 © 版权所有 鲁ICP备11022184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医院本部)、枣庄市新城武夷山北路(新城分院)
电话:0632-3318934(医院本部)、0632-8076677(新城分院)
你是我们的第5691635位访客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1016号
技术支持: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