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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立医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4-02-20

 

 

近日,枣庄市立医院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医院成功治愈山东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极危重患者和第二例患儿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通报表扬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枣庄市立医院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总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推进学科发展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为载体,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医疗服务质量,为促进医院大建设、快发展、强跨越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院党委高度重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办了医院医师节;设立了道德讲堂;建立了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先后在全院开展了“关爱患者、心系医院”优质服务竞赛、文明科室(班组)评选、文化道德经典诵读和读书心得征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及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近百名医务人员报名参加了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诊疗、讲学、带教等志愿服务活动;近两年有1人被评为市级敬老孝亲道德楷模,4人被评为“枣庄好人”,1人被评为“枣庄市十大杰出青年”,220人次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和全市不同层次的表彰奖励等,建立了枣庄市立医院人的精神家园,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强劲的杏林新风,获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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