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市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现承诺如下: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依法行医,遵守各项卫生法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优化就诊服务流程,简化诊疗手续。
3、不断改善医院诊疗环境,为急、危、重患者开通绿色通道。
4、执行院务公开,严格执行物价标准,积极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门诊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5、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全市医用耗材等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标品种价格。
6、门诊和住院部大厅设置专职导诊服务台,文明礼貌服务关心体贴病人,同时为患者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7、公开医师资质信息,设置“荐医栏”、“医护值班公示栏”,开通电话114网上预约诊疗,患者可自行选择医生就诊。
8、实行无节假日医院,做到24小时为患者服务。
9、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行二级以上医院大型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10、急诊一般项目检验检查结果30分钟内出具。大型设备检查出具结果不超过48小时。
11、医生护士要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对患者及家属提出有关病情和诊疗问题有告知义务,并严格保守患者的私密。
12、实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定期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受群众意见,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完善患者投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