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资料

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及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药学人员招聘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时间:2022-09-28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简章》要求,现将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及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药学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缴费时间:2022 年9月30日9:00—10月3日8:00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 年9月30日9:00—10月3日8:00

(三)缴费及打印网址:(电脑登录)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zzgaoxing/index.html#/index

二、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药学人员

缴费时间:2022年9月30日16:00前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9楼  901室(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4139号)现场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及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药学人员招聘面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面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面试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面试前非必要不离开枣庄市。尚在枣庄市外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枣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均需按规定提前3天抵达,以免耽误面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面试考点时提交给工作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面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五)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请于面试前主动向枣庄市薛城疫情防控:0632-4485796)申报。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面试前7天内无市外旅居史且非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须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

(二) 枣庄市外考生,均需提前3天抵达,入枣后每日1次核酸检测,并提供入枣后面试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面试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面试。

(三) 从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为准)返(来)枣的人员,应提前向枣庄市薛城区卫生健康局和来枣后居住社区报备,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措施的不允许进入考点;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中高风险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四)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面试。

(五)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面试室面试:

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3.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六)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面试室面试。

(七)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面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本人签字的《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面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面试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以免影响面试。

(三)考生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面试等候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2022年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1.png

 

六:入返枣人员申报

 

2..jpg

枣庄市立医院 © 版权所有 鲁ICP备11022184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医院本部)、枣庄市新城武夷山北路(新城分院)
电话:0632-3318934(医院本部)、0632-8076677(新城分院)
你是我们的第5691635位访客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1016号
技术支持: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