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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9-06-26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省十佳医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推荐一名“山东省十佳女医师”。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进行了临床各支部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推荐神经内科负责人李林文主任医师为“山东省十佳女医师”候选人。现将推荐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7月2日12:00。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有异议,请向医务部反映或医院设置的意见箱提出异议(老门诊楼三楼西侧现眼科病房区域)。

联系人:朱文勇

联系电话:0632-3288019、3227210

 

附件:1.评选条件

2.李林文主任医师个人简历和先进事迹摘要 

 

枣庄市立医院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

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紧密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践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崇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医德端正,评选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医术精湛,未发生医疗技术或责任事故。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成绩显著。

(五)临床一线工作满10年以上。“山东省十佳青年医师”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山东省十佳医师”、“山东省十佳青年医师”和“山东省十佳乡村医生”性别不限。

(六)受到当地社会、同行和患者认可。

(七)“山东省十佳乡村医生”须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连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仍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

(八)已获得过本奖项的医师不再参加评选(获得“山东省优秀医师”称号的除外)。


附件2:

李林文主任医师个人简历和先进事迹摘要 

一、个人简历

李林文,女,52岁,中共党员,神经内科负责人,主任医师,济宁医学院兼职教授,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枣庄市第十一届党代表。兼任山东省医学会神经内科专委会神经免疫学组和脑血流与颅脑超声学组委员,山东省抗癫痫协会癫痫共患病专委会副主委,山东省卒中学会移动医疗分会副主委,枣庄市医学会及中西医结合学会神经内科专委会副主委,枣庄市神经内科质量控制中心主任。1988年7月至今在枣庄市立医院工作,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在上海长征医院神经内科进修学习。

二、先进事迹摘要

李林文同志1988年7月毕业于济宁医学院,当年被分配至枣庄市立医院内科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于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91年3月开始从事神经内科专业,时刻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以技术制胜”是对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成为“德医双馨”的良医是不懈的追求。作为共产党员,身先士卒,报名参加赴重庆丰都县人民医院对口帮扶任务;作为学科带头人,严抓“医教研”,科室各项工作名列前茅;作为临床监管负责人,配合医院顺利通过2013年、2018年两次三甲复审;作为卒中中心牵头人,协助医院获批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作为医生,在神经科急危重症、疑难复杂领域勇于探索,填补技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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