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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修订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6-09-18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安全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说明书的【不良反应】项进行修订。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包括: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Ⅳ)、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和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Ⅸ)。

上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说明书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不良反应】项增加以下内容

全身性反应:寒战、发冷、发热。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

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过敏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因此可能会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表现为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如发生应立即停药。

其他:心悸、面部潮红、多汗等。

本品为高渗溶液,从周围静脉输注或滴注速度过快时,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和注射部位疼痛。

过量或快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二、在说明书相应内容中标示本品抗氧化剂浓度和渗透压摩尔浓度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临床医师应仔细阅读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及同类制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根据新修订的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药学部:孙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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